深圳新的人才引进办法不得引进八种人
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政策及深圳市政府《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的若干规定》,市人事局新近制定了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的实施办法。
据悉,这套实施办法将从今年7月20日起施行,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,以本办法为准。
<font color=#CC0000>不得引进的八种人
1.有犯罪纪录的;
2.党内受严重警告以上、行政受记大过以上处分,未满5年的;
3.正在接受纪检、监察部门审查或司法部门调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;
4.参与国家禁止的社会活动的;
5.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;
6.配偶是现役军人,本人不符合随军入深条件的;
7.因购买商品房将户口迁入本市而在市外已辞职的人员;
8.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。